财政部、住建部近日联合对外发布《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明确,将建立财政激励机制,健全绿色标准规范和绿色标识评价体系,推动相关产业发展,力争到2020年,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超过30%。
两部门明确,将根据绿色建筑星级的不同,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,以单体建筑奖励为主,支持二星级以上高星级绿色建筑的发展,提高绿色建筑的质量。
《意见》确定了2012年高星级绿色建筑的财政奖励标准:二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可获得财政奖励资金45元,三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可获得财政奖励资金80元。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、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
《意见》规范了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。《意见》强调,中央财政将奖励资金划拨至相关省、直辖市财政部门,由各地财政部门兑付至项目所属单位,公益性建筑、保障性住房的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,商业性住宅项目的奖励资金兑付给开发企业。
《意见》指出,中央财政将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;引导低星级绿色建筑朝规模化方向发展;对符合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,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。
《财建[2012]167号》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,详细内容请点击原文链接:www.mohurd.gov.cn/zcfg/xgbwgz/201205/t20120510_209831.html